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具有龙南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现行政策规定,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等14个档次,政府对缴费参保对象给予财政补贴。参保对象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缴费档次 |
300 |
400 |
500 |
600 |
700 |
800 |
900 |
1000 |
1500 |
2000 |
3000 |
4000 |
5000 |
6000 |
政府 补贴 |
40 |
50 |
60 |
65 |
70 |
75 |
80 |
85 |
90 |
95 |
100 |
150 |
190 |
230 |
三、如何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2023年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也可缴费,主要推荐的缴费方式:
1.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商银行二维码缴费、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赣服通等互联网渠道缴费。
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江西农商银行缴费二维码
2.持身份证到商业银行柜面查询,选择现金、刷卡或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缴费。目前本市开通缴费功能的商业银行是江西农商银行。
四、哪些群体可由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1. 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城镇脱贫解困对象、“三属”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由政府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其代缴保费。
2. 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已扎二女户夫妇,由政府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为其代缴保费。
在校学生和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特殊群体不再享受政府代缴政策。对同一人拥有2种不同特殊身份的情况,以认定的其中一种特殊身份享受代缴。特殊群体有个人缴费的,该年度缴费档次由个人缴费和政府代缴叠加计算。
五、如果中断缴费,可以补缴吗?
可以。参保人员因经济困难等个人原因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自愿补缴,但中断期间的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标准是多少?
按月享受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利息组成,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2022年10月,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58元,对65周岁(含65周岁)至79周岁的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加发6元基础养老金,对80周岁以上的待遇领取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2元的基础养老金,今后,国家将逐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七、年轻人参保缴费满15年后,继续按年参保缴费有哪些好处?
长缴多得。缴费时间越长,个人账户积累额越多,在缴满15年的基础上,每多缴一年每月可增发基础养老金2%。比如:参保对象缴满44周年,在缴满15年的基础上,实际多缴29年,每月基础养老金(现行标准158元)为158元×2%×29年=91.64元。随着基础养老金标准的提高,增发部分也将随之增加。
八、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年满60周岁,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对象。
九、办理领取手续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申请待遇领取对象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龙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领取手续。
十、待遇领取人员是否每年要进行资格认证?
待遇领取人员每年须进行资格认证。下载“江西人社”APP或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行自助认证;也可由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认证;对长期重病卧床、重度残疾、严重瘫痪及高龄等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就近联系市社保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村(居)委会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认证。对未按时进行资格认证的对象,将停发其养老金,待其认证后恢复。
十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如何办理?
参保人未满60周岁死亡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参保人员连续缴费(不含补缴)满5年,政府为其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000元,其亲属应在该领取人员死亡后一个月内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退给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领取人员死亡后政府为其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为领取人员死亡当月享受基础养老金的10个月金额,其亲属应在该领取人员死亡后一个月内到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条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条件的,由其遗属选择其中一种领取,不得重复领取。
龙南市社保中心业务咨询电话: 0797-357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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