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幼儿园:
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赣发改价调〔2018〕310号)等文件精神,依法履行了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定价程序,现就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
一、调整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1.市区公办幼儿园:省级示范幼儿园(含分园)由300元/月/生调整为380元/月/生;市级示范幼儿园(含分园)由200元/月/生调整为280元/月/生;市区普通幼儿园由150元/月/生调整为250元/月/生。
2.乡镇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含分园)由120元/月/生调整为180元/月/生;乡镇以下幼儿园(含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班)由100元/月/生调整为160元/月/生。
二、规范收费行为
各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有关政策,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好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并通过网络、媒体宣传保育教育收费政策,主动接受广大家长和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增强保育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三、执行时间
调整的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执行期间如上级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按《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及管理的意见》2013年705号文件执行。
龙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南市财政局 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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