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非税收入未缴国库”“总预算调减预算支出规模”“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未充分发挥效益”“政府债券资金未使用,未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使用”等5个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二)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财政专户存量资金盘活不到位”“未及时收回部门预算结余资金”“部分财政资金统筹后仍未及时使用”等4个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执行方面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关于“将非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违规调入财政专户”“未按照规定清理财政借垫款”等2个财政资金管理和存放方面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关于“对未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安排预算”“绩效评价不够规范”等2个财政资金绩效方面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五)关于“调入资金平衡预算”“违规将国库资金转入财政专户等‘以拨代支’的行为”等2个问题。受地方财力限制等原因,尚未完全整改到位。
二、市直单位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应缴未缴土地收益金”“应交未交防洪保安资金”“少收房租收入”“收入未入账”“审核不严,多付工程款”“多申拨遗属补助”“审核不严,导致部分人员违规享受教育扶贫资金”“违规报销个人车辆费用”“扩大支出范围,列支费用”等9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关于“‘三公经费’反映不实”“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存在未履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现象”“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为民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且未要求对方提供资产向建投公司做反担保”等5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关于“落实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落实水土保持政策不到位,未对辖区内的雷公山风电场项目进行有效监督”“任职前期及中期未禁止辖区内的禁养区养殖行为”“任职前期及中期未禁止辖区内水库‘肥水养殖’行为”“对辖区内河道环境管理不到位,存在垃圾下河现象”等5个关于落实自然资源资产保护方面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关于“应缴未缴税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部分大额投资未经集体决议,未报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为民营企业提供委托贷款且未要求对方提供资产抵押或担保,形成重大国有资产损失风险”“通过将融资项目贷款10200万元存单质押后贷款9690万元,导致新增融资贷款9690万元,造成企业实际可用资金减少510万元和增加融资成本(利息)204万元”“企业之间未通过银行办理委托贷款”“未按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账实不符”“单位工会方面4项问题”“其他财务处理方面问题7项”等10个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
三、关于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的整改
(一)关于“县城投公司、县旅投公司等单位因存在质量纠纷、项目资金的预算审核未到位等原因造成拖欠工程款项”等1个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问题,整改到位。
(二)关于“部分乡(镇)贯彻落实上级教育扶贫政策不到位,导致部分乡镇教育扶贫协会资金未用于扶贫,如部分财政供养人员、拥有较高经济价值房产的人员、登记有家用小轿车的家庭享受教育扶贫协会资金,累计131人次,共计资金11.07万元”“教科体局审核不严,导致部分人员违规享受财政教育扶贫资金”等2个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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