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龙南市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细化方案
一、直达资金的范围、用途
1、直达资金的范围
我市直达资金含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详见附件)。
2、直达资金的用途
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应急储备体系建设等明确用途或项目资金,弥补地方减收增支和县级“三保”缺口补助等,具体有养老医疗、城乡低保、失业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在缓解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困难等方面。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及乡镇基础运转和工资发放,要用于我市各单位每月在职人员工资发放、基础绩效、日常运转所需资金等。
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减税降费的实施和保障基本民生。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支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主要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各乡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出等。
二、直达资金的分配、下达
收到上级直达资金时,预算股及时将上级下达的直达资金分解到分管业务股室,分管股室及时将资金分配到预算单位并全程监管资金使用,要求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再根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导入监控系统。各分管股室经办人员要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在指标系统对直达资金预算指标进行标识,在下达后3个工作日内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在资金支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绩效监督评价股负责直达资金的动态监控,如触及系统预警发出提醒和警告的,及时通知相关分管股室查明原因并进行整改。
三、直达资金的执行、备查
各业务股室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根据预算安排、支付主体等确定直达资金支付方式,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涉及财政专户管理的直达资金,由人社局、民政局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做到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严禁截留挪用直达资金,严禁采取变通方式将直达资金收回财政,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然后再拨付到受益对象。指标下达及资金支出3个工作日内,各股室要及时将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监控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对于此前已形成实际支出的直达资金,要根据调整后的预算指标金额和标识匹配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各业务股室要统一建立直达资金管理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台账包括资金名称、功能(经济)分类科目、项目、直达资金标识、金额、受益企业或个人等信息。各业务股室要督促协调资金各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将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要建立财政局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
四、直达资金的绩效管理
按照“谁立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安排直达资金预算时,财政局要配合资金主管部门科学设定绩效目标,要开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偏,执行结束后可选择一些资金规模大、影响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五、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预算国库股、资金绩效管理部门、绩效管理和综合监督股、支付中心、信息中心、农业农村股、行政事业和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中央直达资金监督执行领导小组,负责对中央直达资金全流程的监督指导工作。办公室设在预算国库股,负责日常协调、牵头汇总工作。具体各股室责任分工如下:
预算国库股:牵头细化我市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制定我市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草拟调整预算报告,负责预算分解下达,做好直达资金总指标分解下达工作,同时负责直达资金专账核算,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形成月报制度,每月将直达资金执行相关情况报送局中央直达资金监督执行领导小组。
资金绩效管理部门、绩效管理和综合监督股:负责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数据分析汇报等以及直达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各项工作。
支付中心:负责直达资金专账核算,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形成月报制度,每月将直达资金执行相关情况报送局中央直达资金监督执行领导小组。
信息中心:负责监控系统技术支持,做好运维工作。
各业务股室:全程跟踪项目实施进度,严格资金支付,对存在问题等形成旬报制度,报局中央直达资金监督执行领导小组。负责指标批复,指标、用款计划更新下达、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等,负责资金监控相关信息和资金对账,及时更新台账,负责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