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南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2021年第4期(季刊)
目 录
【市政府文件】
龙府发〔2021〕8号关于印发《龙南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2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府办字〔2021〕43号关于印发《龙南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15
龙府办字〔2021〕55号关于印发《龙南市生猪“定点屠宰、冷链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28
【政务动态】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二次常务会议……………………….35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三次常务会议……………………….36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四次常务会议……………………….39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五次常务会议……………………….41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六次常务会议……………………….43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七次常务会议……………………….45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南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
通 知
龙府发〔20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龙南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龙南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县级储备粮(含食用植物油,下同)的管理,增强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粮食市场的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县级储备粮,是指市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而储备的粮油。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和参与县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储备粮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储备,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市人民政府。县级储备粮贷款本息的最终偿还责任归市人民政府。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
第四条 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应当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保证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确保实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的目标。
第五条 县级储备粮的储备规模和品种结构,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定南支行根据粮源及调控粮食市场需要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第六条 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是县级储备粮的行政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县级储备粮费用补贴预算,指导和监管承储企业的粮油储备工作,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账实相符、质量指标及储存品质指标、轮换计划执行、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等情况;负责县级储备粮轮换、储存、动用的管理;会同农发行定南支行加强县级储备粮贷款监管。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核拨县级储备粮的贷款利息、保管费用、轮换价差、仓库维修等费用补贴并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对县级储备粮有关财务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指导。
农发行定南支行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安排县级储备粮所需贷款,并对发放的县级储备粮贷款实施信贷监管。
龙南市粮油收储公司为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具体负责县级储备粮收购、轮换、储存和销售,以及具体执行动用命令,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挤占、截留、挪用县级储备粮贷款以及银行贷款利息等相关财政补贴,不得破坏县级储备粮的仓储设施,不得偷盗、哄抢或者损毁县级储备粮。
第八条 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升县级储备粮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生态化管理水平。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九条 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农发行定南支行,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县级储备粮储存规模、品种结构方案,制定县级储备粮的收储计划,及时下达给承储企业。
第十条 承储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储备品种、储存年份、实物库存等因素,向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购销、轮换的计划建议。
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定南支行根据承储企业的收储、购销、轮换计划建议和粮食宏观调控、应急保供需要以及县级储备粮的品质情况、入库年限,确定县级储备粮收储、购销、轮换计划,及时下达给承储企业。
第十一条 承储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县级储备粮购销、轮换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的收储、购销、轮换,并将具体执行情况及时报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备案,并抄送农发行定南支行。
确需调整县级储备粮收储、购销、轮换计划的,由承储企业及时提出申请,经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定南支行研究同意后进行调整。
第三章 库存管理
第十二条 承储企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严格执行有关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技术规范,遵守县级储备粮业务管理制度,履行承储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承办县级储备粮贷款手续并负责偿还贷款;对县级储备粮运营业务和企业商业经营实行分离,做到实物、财务、账务等管理严格分开;
(三)承办县级储备粮收购、储存、销售、轮换等具体业务工作;
(四)收购入库的县级储备粮应当达到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粮食质量、食品安全和储存品质控制标准;
(五)对县级储备粮实行专仓(罐)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保证县级储备粮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六)定期向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农发行定南支行报告粮食库存情况;
(七)执行统计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保证报送的县级储备粮相关资料和数据及时、真实、准确;
(八)建立严格的防火、防盗、防洪等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
第十三条 承储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串换县级储备粮的品种或者变更县级储备粮的储存地点;
(二)在县级储备粮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三)虚报、瞒报县级储备粮的数量;
(四)延误轮换或者管理不善造成县级储备粮不宜存或严重变质;
(五)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
(六)以县级储备粮对外进行担保、抵押、质押或者对外清偿债务;
(七)以低价购进高价入账、高价售出低价入账、以旧粮顶替新粮、虚增入库成本等手段套取差价,骗取县级储备粮贷款和贷款利息、管理费用等财政补贴;
(八)违反县级储备粮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承储企业应商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粮食质量检测机构对收购入库的粮食质量和食品安全指标进行检测,经检测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收储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的,方可作为县级储备粮,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五条 在储存保管期间,县级储备粮发生的定额以内的自然损耗和水分杂质减量,经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由县级财政负担。自然损耗超定额部分,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储备粮短少、霉变等损失的,由承储企业自行负担,所占用贷款按没有县级储备粮库存对应的贷款及时收回。
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承储企业对县级储备粮进行保险,所需保费由县级财政负担。因不可抗力造成县级储备粮损失,承储企业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损、向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保险公司定损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及农发行定南支行。扣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后的差额,由县级财政补贴。
第四章 轮换管理
第十六条 县级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方式。承储企业应当统筹把握轮换时机和节奏,除紧急动用等特殊情况外,县级储备粮每月末实物库存不得低于县级储备粮规模的70%。所有县级储备粮在每个轮换周期内应当轮换一次。
第十七条 县级储备稻谷的轮换周期为三年,食用植物油的轮换周期为壹年或食用植物油可实行动态轮换。经批准,承储企业储存的成品油,以小包装油形态按100%折合,可实行动态轮换,任何时点库存不得低于批准小包装油数量。视县级储备粮储存品质变化、市场形势和仓容匹配等情况,可以适当提前或者延迟安排轮换。
第十八条 县级储备粮实行“成本动态计价,建立轮换风险金”的轮换机制,对新轮入粮食的入库成本,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和农发行定南支行根据粮食实际采购成本(不含费用)共同核定。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和农发行定南支行联合下达,明确轮换时间、数量、品种、库存成本及相关补贴等,市财政局按照核定的入库成本及时核拨相关补贴。
承储企业轮出粮后必须全额归还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轮入粮时根据轮换计划按核定的入库成本(不含费用)全额向农发行定南支行申请贷款,农发行定南支行按照核定的库存成本(不含费用)发放县级储备粮贷款。承储企业不得擅自更改县级储备粮入库成本和库存地点。
第十九条 根据轮换计划和市场形势,承储企业可以自主决策采取先销后购、先购后销或者边购边销等方式,具体组织实施县级储备粮的轮换。在轮换过程中,轮换架空期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规定轮换架空期的,不得享受相应保管费用和利息补贴。
视粮食保供稳价、平衡市场供需等情况需要,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市财政局、农发行定南支行,对指定承储企业轮入、轮出完成时间及架空期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承储企业轮入的储备粮,必须是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国家储备质量标准。
对于质量、食品安全或者储存品质控制指标达不到标准的粮,就地划转为商品粮,由承储企业自行处理,收回所占用的政策性资金,并全额归还农业发展银行相应贷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承储企业负责。
承储企业重新轮入符合国家规定的粮,应当按照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明确的时限完成。
第二十一条 县级储备粮轮换销售时,销售货款先归还对应的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轮换结束后,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和农发行定南支行共同验收,根据企业轮出粮食的品种、数量、质量、入库成本、销售收入和轮换过程中发生的出入库费用,以及正常储存出库过程中所发生的水分自然减量和定额损耗等进行轮换盈亏计算。销售最终盈利全额缴入粮食轮换风险资金专户,实行专账核算,并专项用于弥补县级储备粮储备、轮换过程中的库存定额损耗、价差亏损等。发生价差等亏损先用轮换风险资金弥补,当其不足以弥补时,由县级财政进行弥补。
第二十二条 县级储备粮的轮换,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县级储备粮的轮出必须通过粮食交易批发市场及相关网上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轮入可以采取直接收购、邀标竞价、交易平台公开竞价等方式进行。每批次竞价交易的基价应当报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进行挂牌交易。
竞价采购所产生的买方交易手续费和竞价销售所产生的卖方交易手续费由市财政负担。
第五章 县级储备粮的动用
第二十三条 因启动粮食应急预案需要动用县级储备粮的,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本地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动用县级储备粮:
(一)辖区内出现明显粮食供不应求或者粮食市场价格异常波动;
(二)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动用的;
(三)市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动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 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县级储备粮的动用预警机制,加强对需要动用县级储备粮情况的监测。动用县级储备粮,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农发行定南支行联合提出动用方案,动用方案应当包含县级储备粮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和使用安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批准的动用方案,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农发行定南支行联合下达动用命令,由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具体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县级储备粮动用命令。
第二十五条 如遇突发事件需紧急动用县级储备粮,必须由市人民政府出具抄告单,承储企业按照抄告单规定和要求执行。事后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和农发行定南支行补办出库计划文件,承储企业根据出库计划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 执行市人民政府命令动用的县级储备粮,必须在本年度的粮食生产周期或者下一年度的第一季度内,由承储企业及时按照同品种、同数量、同质量补回。动用县级储备粮发生的销售费用、收购费用以及销价与进价成本之间的价差损失,由县级财政负责补贴;县级储备粮出库发生的价差收入,全额上缴县级财政,纳入专户管理。
第六章 财政补贴资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储备粮的相关补贴由县级财政负责承担,相关贷款利息和费用列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实行按季拨付,年终清算制度,确保贷款利息、保管费用、收购费用、轮换价差等相关费用及时足额拨补到位。利费补贴标准按照经市政府同意的补贴标准执行。贷款利息和轮换价差据实清算、据实补贴。正常储备轮换之外发生的保管、轮换、贷款利息等费用,财政不予补贴。
相关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地方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十八条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动用及轮换(含应急调用、储备终止等)县级储备粮所产生的出入库、运输、销售等价差损失和相关费用,经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和农发行定南支行共同核定后,由县级财政全额负担;产生的价差收入,全额上缴县级财政。
第二十九条 县级储备粮补贴资金预算应当根据市级储备计划、县级储备粮费用补贴标准编制安排。
第七章 信贷资金管理
第三十条 县级储备粮所需贷款,按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和农发行定南支行共同核定的入库收购价和县级储备粮储备计划,由承储企业向开户的农业发展银行承贷承还。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市级储备计划及时足额提供收购资金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农业发展银行有关储备粮贷款利率的规定。其贷款资金的使用必须主动接受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农发行定南支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 县级储备粮贷款实行封闭管理,按照钱随粮走、购贷销还、专款专用、库贷挂钩的原则,贷款管理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制定的地方储备和调控粮贷款办法执行。承储企业应当及时向农业发展银行通报销售、收购、调出、调入库存储备粮食情况,通报内容包括品种、数量、地点、仓号、入库价格、销售价格及结算方式等,确保县级储备粮库存和资金运转同步变化。
第八章 监督管理责任
第三十二条 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县级储备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品种及储存安全情况和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对县级储备粮年度轮换计划和动用命令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查;
(四)调阅县级储备粮经营管理的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五)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承储企业对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干涉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三十三条 市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县级储备粮的政策执行和管理情况、县级储备粮的财务收支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农发行定南支行应当加强对县级储备粮贷款的信贷监管。承储企业对农发行定南支行依法进行的信贷监管,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汇报情况。
第三十五条 承储企业擅自变更储存库点和仓号、未按要求建立专卡、专牌、专账和实物台账、未按规定检查粮情或粮情记录不全及伪造记录、未按规定时间检测粮食品质影响粮食安全储存、库存管理责任人不按规定办理离任交接手续、发现重大问题不及时报告等情况的,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储备粮损失的,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予以赔偿;屡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又拒不改正的,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视情节轻重变更或者解除承储合同。
第三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动用县级储备粮库存,改变储备粮品种和质量等级、未按计划及时轮换导致储备粮品质发生陈化或者造成损失、入库粮食质量达不到储存质量标准或者以次充好,由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反收购资金封闭管理有关规定,挤占挪用储备粮收购资金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县级储备粮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举报事项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轮换,是指承储企业在保持储备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按市相关部门下达的轮换计划,以符合国家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和市有关要求进行的新粮替换库存粮食的业务。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龙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31日印发的《龙南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龙府办发〔2015〕96号)同时废止。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南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府办字〔2021〕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基山林场,城市社区、金塘新区管委会,龙南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
《龙南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龙南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纵深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经研究,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严厉打击当前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底线,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和龙南奋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范围内容及责任分工
在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行动”,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消防、工贸、城市运行、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旅游、能源、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铁心硬手、重拳出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资质、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资质)范围从事生产、开采、经营、建设、储存、运输、使用、中介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工企业未按规定履行复产复工手续,擅自恢复生产建设的。
4.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
5.非法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个人)的。
6.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特别是外委外包工程违法违规,没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非法挂靠并进行非法生产的。
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
8.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9.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0.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假冒政府网站和证书信息查询平台,制售假证的。
11.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2.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1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生产执法的。
14.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5.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的,虽不在一座建筑物内但未保持安全距离的。
16.未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的,动火、有限空间、登高、临边等高危作业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作业或不执行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等规定的。
17.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18.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9.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
20.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件过期的。
21.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打击以上行为由各安全专业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共同负责)
(二)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各行业领域涉及本辖区内的均需各乡(镇、场、管委会)负责,不再单独列出〕
1.交通运输。酒驾醉驾、闯红灯、“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强超强会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三轮电动车等非法载人的;非法营运(违规载客)、变相从事客运班线经营、不按规定安装或正常使用车载终端实时监控设备的;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校车等违规超员的;违法违规运输危险物品的;拼装改装车辆、无运输资质营运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由市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2.建筑施工。未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的;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揽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不到位的;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的;模板支撑、外脚手架搭设不规范的;“三口”“五临边”防范不到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证书过期的;钢结构厂房、混凝土浇筑、管沟开挖、高陡边坡等不按照要求施工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未对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统一管理的;转包或非法分包、肢解分包工程的。(由市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3.危险化学品。超期、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及重大变更未履行审批手续的;试生产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就投入试生产以及试生产超期的;涉及危险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未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的;工艺设备设施属于淘汰落后的;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手续不齐全。危险工艺自动控制系统未正常投入运行的;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设施不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工艺设备设施落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达不到国家要求的。(由市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4.非煤矿山。未批先建、未按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不按批准的设计建设和生产及超层越界开采的;地下矿山擅自开采保安矿柱、中段设置与设计严重不符、仍在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提升等重要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等,露天矿山运输道路与设计不符、台阶超高边坡超陡、平台宽度不足等,尾矿库违规取砂、放矿、筑坝以及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等;尾矿库未按要求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落实值班值守等应急措施的;未按规定落实地下矿山采掘施工队伍“九统一”管理,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违法违规分包转包等;未按规定运输、储存、使用火工品;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的;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的。(由市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5.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经营(零售)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的,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品的,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的;储存仓库防雷、防静电设备设施不完善,检测不符合标准要求,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的。(由市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6.消防。大型商超、高层建筑、地下公共建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商住混合体等场所存在突出风险的;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未办理告知承诺或开业前检查擅自营业的;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未持证上岗的;未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的;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堵塞、占用、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的;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充电的;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的。(由市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7.工贸。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粉尘场所、涉氨制冷场所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金属冶炼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登高、动火、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未按要求开展审批,作业前风险因素分析及安全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擅自关闭、切断、损坏安全监测报警装置,未按标准规范设置报警参数的;违规将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单位,未明确并落实相关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的;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未按照规定佩戴劳保用品的。(由市工业制造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8.城市运行。占压、圈围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未建立健全燃气管道定期巡视和安全检查、监测检测等制度的;野蛮开挖造成燃气管道、电力线路(电缆)和供水管道断裂的;市政公用行业管网清疏违章作业引发中毒窒息事故的;燃气使用经营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未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入户安检、培训的;未组织送气员开展安全培训的;为不合格钢瓶充气的;用槽车等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的。(由市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9.危险废物。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储存的;未落实危险废物登记申报制度,不如实申报或将危险废物瞒报为原料、中间产品的。(由市危险废物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10.特种设备。无证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未登记注册的特种设备,擅自使用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集中开展气瓶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充装翻新“黑气瓶”、未检验气瓶和检验不合格气瓶等违法违规充装行为,重点查处取缔翻新气瓶的“黑窝点”;使用“三无”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由市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11.旅游。A级景区观光车辆、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游览项目安全性能不达标擅自开放运行的;景区景点存在重大水灾隐患和受山洪、泥石流、台风等威胁的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接待场所,未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游包车不按包车合同规定,私自改变时间、起讫地点和线路运行的行为,驾驶员私自与旅行社签订趟次旅游合同或招揽合同以外旅客的;高危旅游项目未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的。(由市建筑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12.能源。破坏油气管道设施、影响管道运行安全、盗窃油气的;破坏电力设施、窃电的,在检维修时未落实作业票制的。(由市能源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13.农业农村领域。化粪池、储肥池、沼气池、污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厕所、窖池(坑)、密闭水池、自挖水井、孔桩等有限空间作业未按“通风、检测、监护”规定进行作业;在室内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且烟道未通向室外的;农村自建房选址位于自然灾害隐患点,层数、层高不符合规定,施工过程存在违法违规的;违规野外用火的。〔由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场、管委会)具体负责〕
(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乡(镇、场、管委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也列为重点打击内容,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三、行动时间步骤
“百日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1月下旬,不细分阶段,可分三个步骤:
(一)细化方案。全面研判分析风险,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并全面部署,开展宣传发动。
(二)深入打击。在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自报的基础上,开展明察暗访、联合检查等,重拳出击,较真碰硬,全面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开展警示教育。
(三)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复核,严防死灰复燃。
四、重点任务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标对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推进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双重预防机制、作业前安全风险告知和现场作业交底确认制、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要求和“强一线、保安全”行动,强化“反三违”集中行动,着力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坚决杜绝因违法违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各行业监管领域督促企业要对照“百日行动”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1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县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乡(镇、场、管委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针对四季度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细化“百日行动”责任措施,通过邀请企业随同执法、事故警示会等形式,提高企业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要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非法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从严处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依法关闭,实行联合惩戒、约谈曝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百日行动”期间,市直各重点行业领域,每月至少报送1例“百日行动”典型案例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强化政府领导责任。各乡(镇、场、管委会)要广泛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及时制定本地区“百日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难点,每月组织研判、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施策发力;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暗查暗访、交叉检查等,严惩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威慑力。“百日行动”期间,各地每月至少报送1例典型案例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各乡(镇、场、管委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高度,把“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兵强将,统筹推进本地本部门“百日行动”。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并于11月5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市安委办。
(二)确保统筹协调到位。“百日行动”市级层面由龙南安委会统一协调,各专业委员会牵头负责,各成员单位实施。各乡(镇、场、管委会)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安委会统筹协调、专委会落实的工作机制,协同配合,履职尽责,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各安全专业委员会要加大对各乡(镇、场、管委会)的指导帮扶力度,及时解决突出问题隐患。各乡(镇、场、管委会)要主动加强与市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联系对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三)确保分析研判到位。各乡(镇、场、管委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每月开展一次风险分析研判要求,全面掌握岁末年初安全风险,对照“百日行动”打击重点,认真查找短板弱项,尤其是要加强对本地、本行业领域重点场所、薄弱环节和冬季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集中力量分析研究,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四)确保打击整治到位。各乡(镇、场、管委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对共性、个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要严厉查处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该曝光的坚决曝光、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依法追责,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五)确保警示教育到位。各乡(镇、场、管委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通过各种新网络媒体,宣传“百日行动”重点任务,打击范围内容,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要通过真实案例,特别是要用身边的事故,用触目惊心的画面,敲响警钟,强化意识,筑牢防线,紧绷“安全弦”,推动《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六)确保督查考核到位。各乡(镇、场、管委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百日行动”的经常性督导检查,对“百日行动”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安委会已将“百日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重要内容,并将于2022年1月中下旬组织开展“回头看”。
(七)确保资料报送到位。各乡(镇、场、管委会)、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在2021年11月5日前,细化出台“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并报龙南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百日行动”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30日前报送上月活动开展情况及《“百日行动”典型案例表》(见附件),并于2022年1月2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龙南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杨小龙,3511865,邮箱:lnawhbgs@126.com。
附件
“百日行动”典型案例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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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违法企业(单位)名称 |
非法违法情况 |
执法及 惩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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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南市生猪“定点屠宰、冷链配送”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府办字〔2021〕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龙南市生猪“定点屠宰、冷链配送”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30日
龙南市生猪“定点屠宰、冷链配送”实施方案
为切实防止动物疫病在交易、屠宰和加工环节的传播,确保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推动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推进畜禽屠宰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2020〕56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生猪产品供应稳定和质量安全为目标,建立健全安全肉品供应体系,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确保群众肉品消费安全。自2021年12月25日起,逐步推行生猪定点屠宰、冷链配送,到2022年3月1日,全市城区和乡镇全面实现生猪定点屠宰、冷链配送、冷鲜上市,生猪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显着提升,生猪肉品价格平稳有序。
二、工作机制
(一)定点屠宰
切实落实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加快完善龙南市生猪定点屠宰厂配套设施建设,2022年3月1日前全面达到冷链配送条件。龙南市生猪定点屠宰厂是全市唯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定点屠宰厂经营模式为自营和代宰,自营为企业自行收购生猪,产品自行销售;代宰为代宰户与定点屠宰厂签订代宰协议,并按发改(物价)部门定价标准和企业经营情况合法合规收取相关屠宰加工费用。代宰户自行收购生猪,由定点屠宰厂代宰,产品自行销售。
(二)冷链配送
1.生猪调运环节。定点屠宰厂、生猪经销商和其他自然人积极参与生猪供应,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每个乡镇推选一户责任心强的联系营销户与定点屠宰厂对接,提前一天向屠宰厂预定代宰数量或冷链配送的数量,使屠宰厂有计划安排屠宰工作。同时,各乡镇推选的联系户确定一个固定的地点与猪肉零售商对接猪肉供应工作。确有少数不合群的调运经销商,自行主动与定点屠宰厂对接,由定点屠宰厂负责安排这批经销商的生猪进行代宰。
2.生猪屠宰环节。明确龙南市生猪定点屠宰厂为当前我市唯一指定的屠宰厂,屠宰厂要根据各乡(镇、场、管委会)屠宰数量、配送时间、品质保障等实际情况合理开展屠宰、检疫、冷藏等作业,并按发改(物价)部门定价标准和企业经营情况合法合规收取相关屠宰加工费用。经营模式为代宰和自营,代宰经销商自行安排冷链运输车辆,采用猪肉批发方式的经销商必须与屠宰厂签订调销协议,并提前一天向屠宰厂报告猪肉的批发数量,保证屠宰工作的有计划开展。
3.冷链配送环节。根据龙南的实际情况,分成四个区域进行配送,一是九连山镇、杨村镇、武当镇、南亨乡国道边远区域;二是夹湖乡、程龙镇、渡江镇、东江乡、安基山林场龙全线区域;三是临塘乡、汶龙镇、里仁镇、关西镇城区周边区域;四是龙南镇、桃江乡、城市社区、金塘新区等城区中心区域。为及时配送生猪产品,屠宰厂要配置至少4部冷链运输车辆用于生猪产品配送,同时屠宰厂必须配套建设预冷间、急冻间、冷藏间等冷链设施;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屠宰环节检疫检验工作,从源头上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销售环节监管,确保配送过程规范安全,市场销售有序开展。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冷链运输车辆监督和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10日):各乡(镇、场、管委会)对辖区范围内的生猪屠宰和销售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本区域生猪屠宰和销售情况以及屠工的人员数量,建立屠宰和销售情况台账,确保冷链配送准确有序开展。
(二)试运行阶段(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2月28日):各乡(镇、场、管委会)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在圩镇张贴市人民政府公告,广泛宣传生猪定点屠宰、肉品冷链配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定点屠宰和冷链配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以城区为中心率先开展冷链配送,逐步推广到各乡镇集市。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3月1日起):根据试运行阶段的工作情况,改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定点屠宰和冷链配送工作机制,使冷链配送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屠宰和配送工作顺利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业农村、发改、公安、市监、城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健、财政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冷链配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屠宰和配送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统筹推进生猪定点屠宰、肉品冷链配送和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精心部署,协调配合,确保生猪屠宰和冷链配送工作取得实效。农业农村、市监、公安、城管等部门以及属地乡镇要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生猪屠宰和猪肉品统一冷链配送工作有序稳妥开展。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日常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动物防疫条件审核,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实施屠宰检疫,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落实各项生产管理制度。
市发改委:负责对生猪产品价格进行市场价格监测。
市公安局:依法查处阻碍生猪屠宰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城区和各乡镇集市猪肉经销情况进行监管,查验猪肉“两证两章”(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依法查处流通、市场环节的不合格肉品,负责对产品价格监督检查。
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区猪肉经销商摊贩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场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龙南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厂环保设施运行和排污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冷链运输车辆安全运输进行监管。
市卫健委:负责对生猪定点屠宰厂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的监管。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工作经费和补助资金。
各乡(镇、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协助职能部门打击私屠滥宰行为,负责本区域内定点屠宰、冷链配送工作的宣传引导、秩序维护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防止群体事件发生。
(三)积极引导宣传、强化应急管理。各乡(镇、场、管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通过广告栏、宣传栏、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集中屠宰、冷链配送”有关工作要求,在辖区农贸市场显眼位置装贴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的通告,做到“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工作家喻户晓。同时,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监管职责,制定并落实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注重加强信息收集,积极化解隐患和矛盾,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理能力,保障市场经营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加强执法检查。建立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完善投诉举报等社会监督机制,依法打击私屠滥宰、销售屠宰病死猪、销售注水肉和未经检疫的生猪及其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和配送工作取得实效。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屠宰厂检验检疫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配齐配足检疫人员。发改部门和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屠宰价格和市场肉品价格的监管,确保价格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屠宰厂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报有审批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五)落实工作经费和补助政策。为保障生猪集中屠宰和冷链配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相关规定,配备专用执法用车,用于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由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和执法大队工作经费。同时,为保障各乡镇集市的猪肉价格不高于城区,为屠宰厂同价批发的情况下,对偏远的山区乡镇冷链配送运费予以适当补贴,补贴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
2021年10月10日下午,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彭江闽主持召开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了《龙南市两江四岸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集体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讨论稿)》《龙南市两江四岸城市更新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龙南市两江四岸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讨论稿)》。会议强调,要严格对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征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培训,确保全体征迁人员吃透政策,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取得群众支持;要严肃纪律,公职人员要带头支持配合征迁工作,作出示范表率。
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了《龙南“腾笼换鸟”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龙南“腾笼换鸟”工作补偿方案(讨论稿)》。会议强调,由志勇、子安、伟胜同志负责,组织区财政局、市财政局以及区市国有企业负责同志赴信丰县考察学习工作推进经验,并尽快提出资金筹措意见。
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了《龙南经开区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讨论稿)》。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
2021年10月19日下午,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彭江闽主持召开了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易炼红同志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专题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省人民政府第251号令《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文件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精神和全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第五次视频调度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举措。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坚决扛起责任担当,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着力做好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效、产业就业、资金项目及示范点建设、驻村帮扶等重点工作,主动查摆各级反馈问题和重点事项,强化整改措施,加密调度频率,以扎实的工作成效接受考核评估。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调度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举措。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肩负起耕地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做到依法依规用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疏堵结合、综合施策,扎实推进违法用地整改,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
会议开展了每月学法活动,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管理、保护土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牢法治理念,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上级已下达的“非农化”“非粮化”图斑逐个分析,按期整改到位。要坚持规划引领,树立长远眼光,统筹现实需要与未来可能,充分考虑龙南工业、城市等发展趋势、发展方向,科学划定“三区三线”,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提前将项目布局到国土空间规划中,构建上下协调、科学有序的国土空间制度体系。要合理利用,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论证用地规模,严把园区项目准入,确保引进实力强、效益高的优质企业。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指导,在土地审批后,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尽快消化用地指标,建立良好的指标循环机制。对已形成违法用地的,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与上级对接协调,财政部门要做好罚款缴纳工作,项目安商服务单位要勇于担当,形成共抓整改、狠抓整改的强大工作合力。
会议听取了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及做好下一步经济工作的建议。会议强调,由志勇同志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专题调度经济运行工作,一方面要找准问题,认真研究经济运行情况,确保把问题分析透彻,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数;另一方面要破解难题,对症精准施策,推动进度好的指标继续巩固优势,落后的指标尽快补齐短板,提高整体经济工作水平。市统计局要围绕全年目标任务,紧盯关键指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了2021年前三季度全市六大主攻方向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好衔接,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可靠、符合逻辑。要围绕国家大政方针、上级政策导向和资金走向,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八大行动”,市第二次党代会报告和换届政府工作报告,尽早安排部署,提前开展明年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志勇同志要牵头组织开展项目谋划、项目包装等专题培训,提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工作水平。要分口调度,各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要加强调度,主动查找短板弱项,有针对性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投产一批项目,全力推动“六大主攻方向”重大项目建设,同时加强线路沿线环境整治,确保各主攻方向年底考评实现“保五争三、争先进位”目标。要加强对接,在做好工作的前提下,加大向上沟通汇报、跟踪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更大支持。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两江四岸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龙南市本科院校及技师学院项目集体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农村村民住宅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讨论稿)》,《龙南市高铁新区J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讨论稿)》等事项及文稿。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
2021年10月30日晚上,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彭江闽主持召开了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易炼红同志在龙南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易炼红同志讲话精神,深切感悟省委、省政府对龙南的关心厚爱,对照易炼红同志提出的具体要求,一项一项梳理,一件一件落实,做好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学习了易炼红同志在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易炼红、叶建春同志在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先进单位表彰暨“项目大会战”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易炼红同志在第7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分析前三季度经济形势时的讲话精神,叶建春同志在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上关于“五型”政府建设的讲话精神,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两会”精神。
会议听取了前期贯彻落实易炼红同志在龙南调研时讲话精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措施,把任务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抓手、载体上,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倒排时序进度,加强调度推进,确保易炼红同志在龙南调研时讲话精神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讨论研究了《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福鑫钢铁有限公司技改扩能项目集体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讨论稿)》,《高铁新区怡高马达北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讨论稿)》,《绿色出行暨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协议及补充协议》,以及2021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事项,202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项,接收安排2021年“三支一扶”大学生事项等。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
2021年11月12日下午,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彭江闽主持召开了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易炼红、叶建春同志在文化强省建设推进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叶建春同志在省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暨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叶建春同志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 为基层减负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江西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办法》《2021年度江西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实施方案》文件精神,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蔬菜产业发展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龙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过关心态,下足“绣花”功夫,全面整改落实,同时举一反三,不断夯实工作基础。要研深吃透,认真对照国家后评估办法和省考核办法,对标对表、逐项逐条,学透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全面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压实责任,市领导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强工作调度;市巩固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行业部门形成合力;各行业部门要深入一线开展督导,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各乡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配强、配好乡村振兴工作组,抓好工作和政策落实;各帮扶单位要切实履行帮扶责任,开展好结对(联系)帮扶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
会议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听取了市发改委解读《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学懂弄通管理办法,努力成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行家里手。认识要再务实,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法治思维,提高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依法行政要求贯穿于政府管理全过程。责任要再压实,主动扛起责任担当,持续提高项目决策的规范性、政府投资的计划性、项目建设的有效性,切实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水平。行动要再落实,加快项目前期、项目进度、要素保障各项工作,加速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建设。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龙南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考评方案(讨论稿)》,《龙南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方案(讨论稿)》,《玉石岩片区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玉石岩岸线水环境修复子项目设计方案》,《华海紫宸北区项目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以及科技健康公益基金管委会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事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二期)有关事项,建设龙南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事项等。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
2021年11月24日上午,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彭江闽主持召开了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文件精神。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深刻把握《决议》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鉴往知来、汲取力量,满怀豪情迈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学习了易炼红同志在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在赣州调研时的讲话精神,易炼红、叶建春同志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吴忠琼同志在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在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解读《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法治观念,坚持预算法定原则,强化纪律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要坚持过“紧日子”,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厉行节约办事业,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要树牢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要加强资源统筹,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各类存量资源,充分挖掘释放各种闲置资源潜力,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
会议还讨论了《龙南市政府投资项目竣(交)工结算审核管理办法(试行)》,《龙南市2023年世界客属第32届恳亲大会筹备工作方案(讨论稿)》,以及启动世界客家文化城(边贸城改造提升)项目前期工作,启动金塘大道北至阳明中学道路工程前期工作,实施龙南市工人文化宫装修工程,龙南市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事项等。
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
2021年12月9日,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彭江闽主持召开了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
会议学习了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叶建春同志在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叶建春、陈小平同志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暨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叶建春、胡强同志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了龙南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三调”工作的重要性,始终贯彻中央精神、坚持国家立场,对“三调”中反映出的问题,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切实加以解决。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属地乡镇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深入推进“腾笼换鸟”专项行动,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要做好数据发布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要积极配合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自然资源局,做好“三调”主要数据成果发布各项工作,推进调查成果应用,同步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会议开展每月学法活动,听取了市委组织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更强的政治担当,深入学习宣传《公务员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堪当大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要以更高的工作标准,严格对标对表,坚持从严管理,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公务员队伍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建设,让政府系统公务员队伍成为抓落实的先锋、骨干和尖兵。要以更好的制度保障,进一步用好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意见,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不断营造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
会议还听取了市发改委解读《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增量管理办法(试行)》。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准确理解《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增量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学懂弄通工程增量范围、审核程序、审核权限等方面内容,依法依规开展政府投资建设活动。要严把审批关,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增量和隐蔽工程管理,对其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不断增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规范政府投资行为。要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按照“既把好关、又容易办”的要求,在不触碰红线底线前提下,提高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确保财政资金每一分都花在刀刃上,每一分都尽快发挥出最佳效益。市发改委要根据《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增量管理办法(试行)》,结合龙南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会议还讨论了《龙南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讨论稿)》,《龙南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引导资金(基金)融资垫息实施细则(试行)(讨论稿)》,《龙南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送审稿)》,《龙南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讨论稿)》,以及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服务项目授权龙南城控集团建设运营,实施龙南城市智慧农贸市场群(龙南城区冷链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实施龙南市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县级储备粮油规模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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