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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行政复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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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配套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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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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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
整合行政复议职责
集中行政复议职责。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由市人民政府集中行政复议职责,统一办理所辖乡(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以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人民政府部门在本辖区的分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2021年7月1日起,市人民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政府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7月1日前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原受理部门继续审理,并依法作出决定。
明确行政复议机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为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统一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并以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依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司法所或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点,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就近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行政复议服务点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应当及时转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依法办理。
健全配套工作机制
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市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及时修订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要按照行政复议立案、审理、指导与监督、行政应诉工作职能,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分工,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宣传见效的工作流程,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研究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重大问题,审议重大、复杂、疑难行政复议案件。建立健全市人民政府主导,相关政府部门、法学教授、行业专家、法律顾问等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负责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本行业本系统专业知识解答等咨询意见或建议,提高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
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运用平台资源、数据成果,提高办案质效,促进行政复议信息化。要加强对行政复议案件录入管理,推进行政复议决定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行政复议工作透明度,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增强行政复议监督实效。
强化行政复议宣传引导。市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各方关切,妥善应对舆情风险。要采取多种贴近人民群众的宣传形式做好政策解读,确保群众广泛知悉改革后的“变”与“不变”,方便人民群众找准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
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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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倒逼依法行政监督机制。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通报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复议听证等方式,倒逼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助力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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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政复议文书执行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复议决定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调解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及时转送、移交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违法线索,依法处理失职渎职等违法行政行为。对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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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行政复议抄告、报告、通报制度。市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在办理涉及市人民政府部门案件时,要将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要定期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同时向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通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将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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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对违法违规干预行政复议、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要进行全面、如实记录。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复议权的监督,确保行政复议权在法治轨道上公正行使。
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编制、人员保障
一般行政复议案件至少由2名专职办案人员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不少于3人办理。
加强行政复议经费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切实保障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辅助服务。
加强行政复议办案设施保障
按照便民、快捷和“一站式”服务要求,逐步配备独立的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听证室、调解室、审理室、阅卷室、档案室等办公场所,满足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复议机构办案需要。现场调查核实证据、调解纠纷等工作所需车辆纳入公务用车范围予以保障。
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管理和培训
推进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人员任命制度。严格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建立健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对行政复议人员的考核和管理。加大对行政复议人员的工作培训、指导力度,对行政复议人员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推动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全市行政复议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