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督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执法,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序完成,推动“执法规范提升年”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实施严格精准的执法监督,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执法监督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实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确保实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督促落实执法闭环管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切实解决多头重复执法和“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以整改代替处罚”等问题,实现执法监督覆盖率100%,确保“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目标圆满完成,推动我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各项任务目标落实落地。
三、监督对象
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及其执法人员。
四、主要内容
(一)执法制度落实情况。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其他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时限,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公开有关执法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结果等信息。
(二)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授权对执法权力清单内事项开展执法;是否根据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制定现场检查方案,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按要求下达执法文书、落实闭环管理等情况。
(三)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作出行政行为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是否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查办案件,落实告知、听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等制度规定,加强案卷整理归档等。
(四)行刑衔接移送情况。在执法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是否依照有关规定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等。
(五)队伍建设情况。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执法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并进行使用与管理:是否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身穿制服、亮证执法要求,定期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考核等:是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开展执法工作。
五、执法监督计划
围绕应急管理“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案件评查、示范执法等形式开展执法监督。具体执法监督计划详见附件。
六、有关要求
(一)加大监督覆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监督计划的编制实施、统一调度、监督指导等综合性工作;各股(室)负责各自监管领域内的执法监督指导具体工作,在进行监督检查、督导调研、明查暗访等工作时一并开展执法监督;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二)健全监督机制。各有关股(室)对标建立“监督权威高效、惩治深入彻底”监督机制的目标要求,结合本股(室)业务工作实际,不断优化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制定有针对性的执法监督指导计划。在开展执法监督时要做好谋划部署,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特点,探索创新线上执法监督方式,提高执法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强化监督考核。对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各有关股(室)和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照《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试行)》规定,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或《行政执法监督整改通知书》,列明有关依据,责令依法改正,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定期对各乡镇执法监督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2023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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