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职责 |
依据 |
实施部门/负责人 |
办公电话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1 |
围绕破解‘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供销合作社要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
业务股/施玲艳 |
0797-3512183 |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工作日) |
龙南市红旗大道132#供销大厦五楼 |
2 |
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将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市场建设纳入全国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在集散地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在产地建设农产品收集市场和仓储设施,在城市社区建设生鲜超市等零售终端,形成布局合理、联结产地到消费终端的农产品市场网络。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
业务股/施玲艳 |
|||
3 |
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指导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
业务股/施玲艳 |
|||
4 |
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庄稼医院在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承担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的公共服务。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
业务股/施玲艳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