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龙南县司法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司法局隶属于县政府,主要职能是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管理及公证管理等。
二、 部门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现有政法编制37个,事业编制45个,在职人员59人。内设7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律师工作股、公证工作股、基层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股;下设乡镇司法所13个,包括龙南镇司法所、渡江司法所、程龙司法所、夹湖司法所、桃江司法所、东江司法所、汶龙司法所、临塘司法所、南亨司法所、武当司法所、杨村司法所、里仁司法所、关西司法所。
第二部分 龙南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62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4.25万元,较上年644.67万元减少了20.4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624.2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576.25万元,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0.2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9.5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42万元,项目支出 4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本单位属公共安全科目支出:司法624.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60.09、普法宣传2万元、法律援助2万元、社区矫正55.16万元、其他司法支出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为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基本支出576.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380.2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社会保障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59.59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6.42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41.97万元、退休人员电话补助、生活补助、独生子女费等)。项目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48万元,该款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补助款。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龙南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24.25 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0.4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基本支出 576.25万元,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0.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42万元;项目支出4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龙南县司法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76.25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80.24万元,较上年增加59.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9.59 万元,较上年减少2.08万元,主要构成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42万元,较上年减少91.55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4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4.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本单位未申报政府采购
二、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8万元。
公务接待费 9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应的运行费用有所减少。
第三部分 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三)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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