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金融工作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南县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龙南县金融工作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龙南县金融工作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南县金融工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金融工作局是县政府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拟定我县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的实施意见,督促驻县金融机构落实好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和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研究拟订全县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分析经济金融形势,提出优化金融环境、改善金融服务、促进我县金融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管理工作,参与对地方金融机构及其高管人员的业绩考核;指导全县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初审和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复审和日常监管工作;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其它地方金融中介组织的设立审批、业务监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上市工作,指导和推动拟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及融资;协助做好证券期货机构和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工作;配合协助上级金融办对上级驻县金融企业进行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二、 部门基本情况(主要指所属单位情况、编制情况、人员情况)
县金融工作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地方金融股和资本市场股等3个职能股室。核定县金融工作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现在编干部6名。
第二部分 龙南县金融工作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县金融工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3.87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8717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县金融工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3.871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871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39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县金融工作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3.871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3.871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39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2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龙南县金融工作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龙南县龙南县金融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73.871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5.3957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7.404万元,较上年增加4.1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2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其他资本性支出1万元,较上年减少0.2 万元,主要构成:电脑采购与打印机采购。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龙南市老年体协共有车辆0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龙南县金融工作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2.4万元,比上年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车。
第三部分 龙南县金融工作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及公用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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