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市乡村振兴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21年6月,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调整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相关要求,龙南市扶贫办公室重组为龙南市乡村振兴局。龙南市乡村振兴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龙南市乡村振兴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1个,为本级预算单位,下属1个股级事业单位,为龙南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属于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务不独立。龙南市乡村振兴局共有单位编制26个,其中:行政编制9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数22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7人;退休人员1人。另抽借调1人,聘用2人,见习生1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龙南市乡村振兴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931.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60.35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编制预算,因此未将上级补助资金纳入本部门收入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2.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9.43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519.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99.16万元,其他收入为截止2022年12月底单位平台结余的其他资金及2023年预计其他收入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龙南市乡村振兴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931.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160.35万元,主要原因为上级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编制预算,因此未将上级补助资金纳入本部门支出预算。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68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01.0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410万元、农林水支出1277.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农林水支出1472.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084.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7.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4万元;资本性支出6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12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龙南市乡村振兴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412.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9.4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增加了农村人口精准防贫保险、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经费、市领导挂点帮扶资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万元;农林水支出952.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6.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3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3.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7.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万元;项目支出368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01.0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410万元、农林水支出1277.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龙南市乡村振兴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41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1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0.1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6.39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7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个。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龙南市乡村振兴局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3931.79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龙南市乡村振兴局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2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3687.9万元。本部门公开部门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项目情况说明
1.2023年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⑴项目概述:2023年我市安排本级配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10万元。补齐村内必要的道路、桥梁(盖板涵)、排水和农村安全饮水等影响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我市农业产业提档升级,重点支持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
⑵立项依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赣财乡振〔2022〕4号)
⑶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
⑷实施方案:在项目总体规划上,坚持抓整合、有特色。对照巩固脱贫成果、重点村乡村建设指标要求,按照“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工作思路,结合我市“文旅村”“示范村”“提高村”3个类别打造提升工作理念,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等各类涉农资源,倾斜支持13个省级重点帮扶村和22个脱贫村,集中资源打造了一批乡村振兴示范点。
⑸实施周期:2023年3月—2023年12月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2410万元。
⑺绩效目标:2022年我市安排本级配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均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职责、项目具体情况等设置了各项目的总体目标,按照产出、效益、满意度一级指标和产出指标下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根据项目各自的情况和特点,设置了各项目的三级指标。
2.2023年龙南市农村人口精准防返贫保险
⑴项目概述:为不断优化我市精准防返贫保险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注的问题,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风险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365bet365用网址_365bet官网网址是多少_365bet体育投注网站《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精准防返贫保险工作的通知》(赣市巩办字〔2023〕1号)文件要求,为我市因病、因学、因灾(含意外事故)、因赔偿责任、因生产资料损失等五大因素导致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户籍人口购买精准防返贫保险。
⑵立项依据:《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精准防返贫保险工作的通知》(赣市巩办字〔2023〕1号)
⑶实施主体:龙南市乡村振兴局
⑷实施方案:依据龙南市2023年精准防返贫保险方案实施。
⑸实施周期:2023年3月10日—2024年3月9日。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207万元。
⑺绩效目标:为农村人口购买防贫保险,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对象,提供保险保障。支付保费金额207万元;投保人数17250人,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户籍人口申报受理率达到95%以上、防贫保险申报赔付及时率达到90%以上;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防贫保险对象、群众)均达到90%以上。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龙南市乡村振兴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7.8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7.89万元,比上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缩减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公车改革制度,本部门所属单位不购买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保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反映用于农村(包括国有农场、国有林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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